第六十八章 不爭之德

善戰者不逞強,善用人者居下,使眾人力量得以發揮。

本章區分能力與攻擊。最好的戰士不需要表演武力,善戰者不被怒氣支配,善勝者不在對方選擇的方式中硬爭。領導也通過居下來發揮眾人能力。

繪畫:垂柳低垂在被雨水淹沒的庭院邊,一根裝有金屬飾件的長杆橫放在水面上,遠處是矮牆和一座木構殿堂。

原文

善為士者不武,善戰者不怒,善勝敵者不與,善用人者為之下。是謂不爭之德,是謂用人之力,是謂配天,古之極。

現代解讀

善於做戰士的人不逞武,善戰的人不靠憤怒,善於勝敵的人不與對方正面爭強,善於用人的人把自己放低。這叫不爭之德,也叫善用眾人力量,是與天地相配的古老最高原則。

入門說明

不爭不是拒絕一切必要衝突,而是不讓攻擊欲與自我決定戰場。冷靜策略保留選擇,居下領導則提供條件,讓別人充分貢獻。

關鍵觀念

  • 攻擊性不能證明真正能力。

  • 憤怒使策略變窄,並讓對手決定我們的行動。

  • 支援別人有時比從上命令更能釋放力量。

放在現代生活中

衝突中先降低情緒熱度,再選擇回應;不要把每次挑釁都當成必須立刻行動的時間表。領導者應移除障礙、提供工具,讓有能力者真正負責工作。

可以帶著的問題

怎樣面對挑戰,而不讓攻擊性決定條件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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